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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驯兽 第四十四章 一只战宠的诞生(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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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件让我意外的事是:书评区里现了比较激烈的争吵——啊,争论——或者争议——听说只有比较优秀的作品才会引发不同人的不同观,那么看起来,小弦的《独游》……嘻嘻,大家总得允许我稍稍膨胀一吧。

“那些七八糟的东西都不够看,要我说,小雁雁,你把所有的名额都留来,等冲到级别的时候,我陪你去抓只龙来当,那才够威风呢。”我发现妃茵的想象力和她对财的执念一样不可测,不过这个主意的可行比让我赤手空拳去打败末世君王达第尔和他的亿万大军还低,只比让妃茵把她一半的财产拿来送人的几率大一些。

弦歌雅意也立刻挤了过来,用颇为兴奋的语气烈推荐:“听说乌齐格山的黑豹不错,可以匿踪、偷袭,而且攻击力比较;翁伯利安山谷的紫彩翼蛇也不错,附带毒攻击;你也可以要个盾,在战斗中保护自己,那山岭灰熊就很不错,防血厚,就算是被人围殴也有机会逃脱。还有……”看他那副切得有些过分的模样,就好像是在给自己挑选似的。

(昨天晚上老婆大人提醒我:现在的章节看得很不连贯,分得太碎了。许多读者对我的小说有意见,这大概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吧。我觉得很有理,可是没有好办法解决。行把完整的章节割裂开来确实不是好主意,可谁让我的存稿不多呢?

怎么说,谢各位读者的投阅读。两位读者的留言我觉得各有各的理,从上和格上来说,我当然更倾向于那位数字兄(好的数字啊,记不住),他对游戏的认识和小弦是颇为相似的——啊,别忘了为我攒一张推荐票的说。但是赵勇刚的话也是有理的,尤其是他对小弦表述不足的批评,我是完全接受的——不过因为游戏玩得任就大脚踹老婆我是不赞同的,这就请酌吧。

啊,留了好多言啊,我拜tl………………)

历数我曾经遇到过的野兽,真正众的还真没有多少,选择什么样的动作为自己的战斗伙伴还真不是件一时半会就能草率决定的事呢。

,稍后我会传授你一些基本的技能。”

没听见反对的声音(当然没听见),那就这样决定了。晚上我就换投票项。

看到好朋友功德圆满地完成了转职,妃茵兴冲冲地扑了过去,迫不及待地问:“怎么样?想好了没有?你想抓一只什么样的?”

“你可以考虑一血蝙蝠,它的速度很快,还有血和尖啸两个技能;另外,草原人蛛也好,不但有毒,还可以用它设置陷阱。”我比较了一,也推荐了两个我认为不错的选择。

不过,老婆大人的意见很英明,这是毋庸置疑的。

……

“我陪你去……”弦歌雅意忙不迭地要求同行。话刚说,他大概是想起了自己认识这个同族的少女还不到一天的时间,这样亲密的要求未免过于殷勤,脸上微微一红:“……‘我们’陪你去,反正明天是周末,今天晚上没什么事。”

好在妃茵并没有发现他的举止有什么不妥。女法师兴冲冲地搂着灵少女的肩膀,颇为慷慨地挥了挥自己的手臂:“好,那我们就和你一起去找,一定要给你抓一只最威风最厉害的……”

最后,提醒我的读者们,这小说和游戏的质也是一样的,大家都不要太认真了,要是相互争吵起来就更没有必要了。看着开心就好,是吧……

我在想,要不要一个新的投票项,统计一各位读者对于这两游戏态度的偏好,顺便也给大家加加分。大家认为呢?

“龙是兽吧,驯兽师是不能驯服的……”弦歌雅意小声提醒着说错了话的妃茵,却好心没好报地被拽了耳朵…………啊,我忘记了灵的耳朵本来就是的。

很快,游侠雁阵——哦不,是驯兽师雁阵——就学会了驯服野兽的技巧。这是一个驯兽师最基本的技巧,她所驯服的野兽将会成为他终生的战友和同伴,与她共同生活、并肩战斗。每个驯兽师一生只能驯服三野兽作为自己的,而且一旦驯服,就必须忠诚于自己的选择,不能再更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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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一听到了这么多的建议,发的灵驯兽师也很难决定,她皱着眉,嘟着小嘴,踌躇的脸显得更为可了,“……我也还没想好该要什么,我觉得应该先看看有什么合适的选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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